公司员工转正评估培训离职制度

发布时间:2024-07-12 12:05        浏览量:1
 

1.转正。
1)员工试用期转正有部门负责人提报和员工本人申请两种形式。
2)两种形式均需附以下材料:员工本人试用期书面总结及转正后工作诈设、计划,部门负责人应对试用期员工专业能力、工作表现、工作态度等方面进行评估。
3)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报人力资源部经理、主管副总批准后可转正。
2.工作表现评估。
1)部门负责人应对员工考核周期内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估。
2)评估结果作为员工奖金发放、晋升、调薪、培训等的重要依据。
3)任何员工在职位/职务变动时,均必须单独进行考评,考评通过,变动方可生效。
4)公司对员工聘用、晋升、调薪等任用采取适用原则、激励原则和发展原则,促进员工结合公司人才需求进行个人职业发展规划。
3.培训。
1)公司的内部培训计划原则上结合公司发展、公司人才培养计划、部门要求、员工个人职业生涯设计等制定。
2)人力资源部将根据培训调查情况制定公司内部培训计划。
3)凡参加社会公开培训的课程,应与公司内本职工作有直接关系,报本部门、人力资源部以及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参加。
4.离职。
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有权辞退而不做任何补偿。
l)试用期内被证明所报人职资料与实际不符,不符合公司录用条件,不能胜任工作的。
2)正式员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的规章制度。
3)触犯国家、行业、地区法律法规,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