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经营许可证要变更、延续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4-07-12 12:05        浏览量:16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对变更、延续、补办和注销等事项都做了详细规定。

  首先明确什么情况需要变更:

  1.如果是食品经营许可证上的许可事项有变化的,经营者应该在变化后十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机关/部门提出变更经营许可的申请;

  2.如果是外设仓库地址发生变化的,经营者应该在变化后十个工作日向原发证机关/部门进行报告;

  3.对于经营场所发生变化的,要重新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

  对于要进行变更的,应该提交这些材料:

  1.食品经营许可变更申请书;

  2.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3.与变更食品经营许可相关的其他材料。

  食品经营许可证是有有效期的,如果快到期还想继续经营的,经营者应该在到期的30个工作日前,向原发证部门提出延续申请,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食品经营许可延续申请书;

  2.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3.和延续食品经营许可相关的其他材料。

  这个其他材料依据各地具体要求提交。

  针对变更或延续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如果申请人声明经营条件没有变化的,可以省去现场核查这一步;如果经营条件有变化且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相关部门就需要依据实际情况进行现场核查。

  对于延续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者会收到新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但许可证的编号不会有变化,且有效期从相关部门作出延续许可决定的当日开始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