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股东都具有哪些权利?

发布时间:2024-07-12 12:05        浏览量:3

  法人股东有哪些权利?具体来说,有以下10种权力。

  一、股东的身份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颁发出资证明书。有限责任公司应保留一份股东名单

  二、参与决策的权利

  《公司法》规定,股份公司的股东大会由全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而股东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持有的每一份股份必须得到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的同意。但是,股东股东大会作出的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三,选择和监督管理者的权利

  《公司法》规定,股东大会选举董事和监事时,可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

  第四,资产收益权

  动词(verb的缩写)撤回股权

  不及物动词知情权

  《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登记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并对公司经营提出建议或问题。

  7.提议、召集和主持股东协会临时会议的权利

  《公司法》规定,董事会不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股东大会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如果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连续90天以上单独或集体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八、优先转让和认购新股

  《公司法》规定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转让股东;批准出资的权利,公司增资时,股东有权优先考虑实缴出资比例。根据《公司法》,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股东的股份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9.以个人名义对侵犯公司或股东利益的人提起诉讼

  《公司法》第152条规定了股东的代表人诉讼,第153条规定了股东的直接诉讼。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侵犯了公司的利益,而后者侵犯了股东的利益

  十、分配公司利润,获取公司剩余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