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设立中由谁承担责任?

发布时间:2024-05-27 14:55        浏览量:8
1、如果公司成立的,在设立过程中的法律行为由成立的公司承担;

2、但如果公司不成立的,设立过程中的行为由发起人承担。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承担公司筹办事务。

发起人应当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