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公司注册条件

发布时间:2024-07-12 12:05        浏览量:6

要办理运输公司,必须办理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道路运输许可证,由当地交通局办理。

当地交通局申请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果是运输特殊货物,需要办理不同许可证,例如:木材运输许可证、危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等。

办理道路运输许可证需要具备的条件有:5辆以上的车辆,并且检测合格。符合规定的驾驶人员,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措施,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以及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停车场地,有一定的资金。

运输业是专门从事客货运输或为运输生产服务的企业。企业属于生产企业。按照运输对象划分为客运企业、货物运输企业和客货运输企业;按运输方式分为铁路运输企业、公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企业、民用航空运输企业、管道运输企业和联合运输企业等;按作业专业化性质分为运输企业、装卸企业和储运企业等。


注册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大部分公司注册都是此类型)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设立公司必须有住所。


道路运输经营

第一节客运

第十条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

(一)从事县级行政区域内客运经营的,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二)从事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跨2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向其共同的上一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三)从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依照前款规定收到申请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申请人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车辆营运证;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对从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申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照本条第二款规定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前,应当与运输线路目的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当报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决定。

第十一条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客运经营者,需要增加客运班线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节货运

第二十四条申请从事货运经营的,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并分别提交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

(一)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以外的货运经营的,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二)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向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依照前款规定收到申请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申请人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车辆营运证;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无需按照本条规定申请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车辆营运证。

第二十五条货运经营者不得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货运经营者应当查验有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