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登记应当遵循的标准
发布时间:1970-01-01 08:00 浏览量:4
公司登记机关应当在法定公司登记簿上记载法定登记事项。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9条的规定,这些事项包括:公司的名称;公司的住所;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公司的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公司所属的企业类型;公司的经营范围;公司的营业期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姓名或名称,或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名称以及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在变更登记时,则应在公司登记簿上记载变更的事项和原因。在注销登记时,则应当在公司登记簿上记载公司被注销的原因、时间,并应将公司注销的事实通知有关开户银行。公司登记簿是公司登记的法定重要法律文书,必须依法定程序并由法定机关制作。公司登记簿的格式可以根据情况的变化行修改,但应当坚持稳定的原则,对公司登记簿的修改需要采取慎重的态度。从公司登记的历史发展看,传统的公司登记簿是纸质形式,但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可以采取电子登记簿代替纸质登记簿,因而出现了公司登记簿由纸质向电子化方向转变的趋势。公司登记机关在登记簿上的登记注册应当公开,应当允许社会公众依法查询。因此,公司登记簿本身具有公示的性质和效力,同时也具有证明的效力和意义。《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57条规定:“公司登记机关应当将核准登记的公司登记事项记载于公司登记簿上,供社会公众查阅、复制。” 成都市盛世领航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是成都注册公司老字号工商登记代理机构,十多年专业代理成都公司注册,提供注册成都公司、外资公司注册、内资企业注册、成都自贸区注册公司、三类医疗器械注册、注册医疗器械公司、注册食品公司、个体工商户注册、成都注册公司查询、成都工商疑难查名、快速注册成都公司及成都代理记账等一站式服务,累计代理注册各类公司企业5万余家。提供的成都注册公司流程及费用规范透明,成都注册公司费用公道。同时保障个人信息不会被泄露,全力响应国家号召,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全程服务,特殊行业出照快,免费提供注册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