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不得申请简易注销?

发布时间:1970-01-01 08:00        浏览量:2
哪些情形不得申请简易注销?

 

 

 

1、依法被吊销、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尚未移出的;

2、企业股权(投资权益)已被冻结或者已出质登记的;

3、违反法律法规被行政部门、司法机关立案查处尚未结案或者涉及其他重大案件尚未结案的;

4、行政部门、司法机关要求限制办理注销登记或者依法由司法机关等相关部门组织清算的;

5、企业进入行政复议、诉讼或者仲裁程序的;

6、利害关系人提出与企业存在劳动争议的;

7、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企业注销必须报经批准的;

8、登记机关认为不应适用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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