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怎样办理纳税申报
发布时间:1970-01-01 08:00 浏览量:1
税法规定的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立当向税务机关报送专门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同时报送个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和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上述年所得12万元以上,指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以内取得下列各项所得的合计数额达到12万元以上: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上述所得不包括下列所得: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保险赔款,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按照中国法律规定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税法规定免税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税法规定免税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上述所得的年所得按照下列方法计算:
一、工资、薪金所得,按照未减除法定费用和附加减除费用的收人额计算。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按照应纳税所得额计算。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将征收率换算为应税所得率,据此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合伙企业投资者按照上述方法确定应纳税所得额以后,合伙人应当根据合伙协议规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其应纳税所得额;合伙协议没有规定分配比例的,按照合伙人数平均分配其应纳税所得额。同时参与两个以上企业投资的,合伙人应当将其投资所有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之和作为年所得。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按照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计算。
四、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末减除法定费用的收入额计算。
五、财产租赁所得,按照未减除法定费用和修缮费用的收入额计算。一次取得跨年度所得的,全部视为实际取得所得年度的所得。
六、财产转让所得,按照应纳税所得额计算。
转让房产,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按照实际征收率(1%、2%、3%)换算为应税所得率(5%、10%、15%),据此计算年所得。
转让股票,以一个纳税年度中所得与损失相抵以后的正数作为年所得,否则按照零申报。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得,按照收入全额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