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后贸易公司在我国的体量一直是名列前茅的存在,毕竟不管是对内贸易还是对外贸易都需要贸易公司的存在,而与此同时很多贸易公司也做大做强了,就难免会存在股东了,这时也会有一些贸易公司股东变更的需求。今天就带大家看一下,贸易公司股东在什么情况不得变更?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也就是说根据法律规定,如果贸易公司股东变更,没有经过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的是不可进行变更的,而违法的相应惩罚则是可以撤销行为,导致双方竹篮打水一场空。另外根据《公司法》第十一条规定: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也就是说如果贸易公司股东变更行为涉嫌违反公司章程的,也是不能合法进行变更的。而且贸易公司股东变更前还需要申请章程变更,毕竟公司章程中有股东一项,所以需要先申请变更章程,才可以申请贸易公司股东变更。
以上就是贸易公司股东在什么情况下不得变更的详解,有什么其他问题或者想与盛世领航合作的,可以联系我们的专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