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公司都有分公司,不论是分担人力压力还是业务需要,分公司成了很多大公司的最优选择之一,不过很多公司在分公司注册一定时间后,还会发现作用不大,甚至因为分公司的存在反而产生了一定的负收入,于是就会选择分公司注销,今天就带大家看一下,分公司注销后的债务债权应该如何处理?
分公司注销时,第一步就应该是成立清算小组,登报公示公司要进行注销,请各位债权人尽快来公司处理债权事宜,而普通公司如果在公告期并通知债权人后,还没有上门的债权人,就会视为自动放弃债权,想要再处理债权,只能通过法院诉讼等手段维权。
分公司注销后,如果债权债务还存在,其实,一般情况下,分公司注销后,公司的债权、债务会由主(上级)公司接手,也就是说,当一家分公司注销后,还存在债务、债权的,可以找主公司进行处理。
而如果发现找不到上级公司,或上级公司一并注销了的话,也可以到工商局查询该公司的工商档案,档案中会有一个债权债务承受人,如果不存在债权债务承受人的话,工商局是不会通过分公司注销或者上级公司注销的。这时,就可以要求该债权债务承受人承担相关责任,或通过法院诉讼解决自己剩余的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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