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与个体工商户的区别
发布时间:1970-01-01 08:00 浏览量:4
个人独资企业与个体工商户的区别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都是自然人出资,这是它们的共同点,但它们之间的不同也是明显的:
(1)个人独资企业仅能以个人出资设立;个体工商户则可以是一个自然人设立,也可以是家庭出资设立。
(2)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仅在企业设立登对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才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而根据《民法通则》第29条的规定,个体工商户的债务如属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属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3)依据的法律不同。个人独资企业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设立,个体工商户依照《民通则》、《城镇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设立9
(4)个人独资企业是经营实体,是一种企业组织形态,性质上属于非法人组织,具有团体人格的组织体属性。个体工商户则不采用注册成都公司等企业形式,不具有组织体的属性。《个人独资企业法》颁布之前,我国曾以雇工人数对个人独资企业与个体工商户加以区别,雇工人数在8人以上者为个人独资企业,雇工人数不足8人者为个体工商户。显然,这种区分标准缺乏科学性,《个人独资企业法》颁布后不再采用这一标准,即雇工人数少于8人的也可设立独资企业,关键看是否进行了独资企业登记,领取独资企业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