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下午3点半就放学,家长无法接送怎么办?”“是否会重拳治理校外托管班乱象?”“如何使学生得到更加全面的教育?”近日,教育部部长陈宝生在两会“部长通道”中对群众热切关心的问题作了一一解答。两会期间正好也是“开学季”,教育问题开始为社会大众所关注。那么对于这些热门的教育问题中隐含的“税事”,您是否有所了解呢?
01
学历教育服务
随着教育改革不断深入,学生的费用负担越来越小。那么全日制学校向学生收取的学费,需不需要缴纳增值税呢?
我们平时所说的学校提供的初中、高中、大学教育等服务,就是学历教育服务。学历教育服务,是指根据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确定或者认可的招生和教学计划组织教学,并颁发相应学历证书的业务活动。包括初等教育、初级中等教育、高级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等。
根据税法规定,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是免征增值税的。
政策依据: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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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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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具体哪些费用可以免增值税呢?根据政策规定,提供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的收入,是指对列入规定招生计划的在籍学生提供学历教育服务取得的收入,具体包括: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并按规定标准收取的学费、住宿费、课本费、作业本费、考试报名费收入,以及学校食堂提供餐饮服务取得的伙食费收入。除此之外的收入,包括学校以各种名义收取的赞助费、择校费等,不属于免征增值税的范围。
02
非学历教育
在教育部倡导“四点钟下课”以后,下课完学生何去何从成了一个问题。各类培训机构似乎成了许多家长的选择。那么各大培训机构应如何缴纳增值税?
培训机构提供的非学历教育服务,应按照6%的税率(若为小规模纳税人则为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非学历教育服务,包括学前教育、各类培训、演讲、讲座、报告会等。需要注意的是,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也是免征增值税。
培训机构提供的教育辅助服务,应按照6%的税率(若为小规模纳税人则为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教育辅助服务,包括教育测评、考试、招生等服务。
根据《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第十三条,一般纳税人提供教育辅助服务,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当然,在选择使用简易计税办法的时候,不要忘记到办税服务厅做相应的备案哦!
03
文化景区游览
为了丰富学生的学习生活和历史底蕴,许多学校都会组织学生到博物馆、植物园、历史纪念馆等场所参观游览。那么景区的这一行为应如何缴税呢?
景区为学校师生提供游览场所,应按照文化服务,以6%的税率(若为小规模纳税人则为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一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文化体育服务,包括文化服务和体育服务。
文化服务,是指为满足社会公众文化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种服务。包括:文艺创作、文艺表演、文化比赛,图书馆的图书和资料借阅,档案馆的档案管理,文物及非物质遗产保护,组织举办宗教活动、科技活动、文化活动,提供游览场所。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第一条(六)3小点规定,提供文化服务一般纳税人也可以适用简易计税办法以3%的征收率来计算缴纳增值税。同样,选择使用简易计税办法的时候也是需要做相应的备案的。
现在,对于教育相关的税事您是否已经有所了解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