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外资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

发布时间:2024-07-12 12:05        浏览量:3

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对企业来说是有必要关注的一个重点,每个企业税收的问题都需要特别注意,我国对企业税收的政策会根据情况进行调整,近几年为了给企业减轻负担,出台了很多政策优惠,对企业的帮助是非常大的。

一、服务性质行业的外商投资企业,通过外商投资超过500万美元的,经营期限在10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那个年度起,第一年实行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跟第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经营期限在15年以上,从事、交通建设企、港口、码头等能源,从获利年度算起,第一年开始直至第五年之内可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开始至第十年则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税率按15%征收;3%地方所得税免征;

四、高新技术企业实行两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政策的、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满期之后当年出口的产品产值占到当年产品产值70%以上的,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五、外商投资企业2年免征、3年减半征收;满期之后的出口产品产值达到了当年一年企业产品产值70%以上的,按10%税率征收,先进技术型的企业延长3年减按10%的税率征收;

六、国家级新产品,以及在我市首家生产的获得发明专利的产品自产品销售交易之日起的三年之内;省市级的新产品,以及在我市首家生产的实用新型的专利产品自产品销售交易之日起的两年之内,由我市财政部门对该产品新增利润的实际缴纳的所得税实行全额返还;

七、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项目,五年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之后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高新技术的企业引进高新技术经过消化、吸收的新项目投产之后,不论该企业之前的年度有没有享受过企业所得税的减免优惠,该项目所获利润三年可实行免征企业所得税;

八、经济特区设立的中外合资或外资银行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投资的总额超过1亿元人民币,从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九、企业自获利年度起,2年免征、3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实行2年免征、6年减半征收;重点软件企业实行5年免征、5年减半征收,其中第三年至第五年已交的减半征收的企业所得税,由市财政来给予补贴;重点软件企业若当年未享受减免优惠的,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若是有其他疑问找欢迎若在“米问答”栏目中提出,盛世领航公司具有记账报税、注册工商的丰富经验,秉着诚信做事、服务客户是我们的宗旨,为创业者打造的领先服务模式的平台;重庆外资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详情内容如上,更多具体的内容可通过盛世领航渠道进行了解,也可以咨询盛世领航官网热线:1334888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