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报销的一般规定

发布时间:1970-01-01 08:00        浏览量:4
1.遵循“实事求是,准确无误”的原则,有明确的发生原因、费用坝臼、友生时间、地点、金额及报销人、审批人。
2.报销的费用项目、报销标准和报销审批程序符合公司制度的规定。
3.报销人取得相应的报销单据,且报销单据上面经办人、验收证明(复核)人、审批人签字。
4.报销单据的填写及原始凭证的粘贴需符合会计工作基本规范的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1)报销单据填写应根据费用性质填写对应单据。严格按单据要求项目认真写,注明附件张数,简述费用内容或事由,力求整洁美观,不得随意涂改。
(2)报销单封面与封面后的托纸必须大小一致,各票据不得突出于封面和托纸之外(票据过大时应按封面大小折叠好)。
(3)各票据应均匀贴在报销单封面后的托纸上,整份报销单各部分厚度应尽量保持一致。
(4)若报销票据面积大小相同或相似(如车票等),需有层次序列张贴。
(5)报销单据金额、类型相同的(如车票等),应尽量张贴在一块,并按金额大小排列。
(6)报销票据在粘贴时,确保审核人能够完全清楚地审阅到报销金额。
(7)报销单据一律晝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8)报销单各项目应填写完整,大小写金额一致,并经部门领导有效批准。
(9)有实物的报销单据需列出实物明细表并由验收人验收后在发票背面签名确认,低值易耗品等需入库的实物单据还应附人库单。
(10)出租车票据需注业务发生时间、起至地点、人物事件等资料,每张出租车票背面需有主管领导签字确认。
(11)招待费的报销单据需注明其招待人员及人数并附用餐费用水票,作为餐费发票的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