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发布时间:1970-01-01 08:00 浏览量:1
在公司存续期间公司可以依照法定程序增加或者减少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于增、减公司的注册资本涉及股东对公司的投资和责任限额,所以必须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作出决议。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作出增、减公司注册资本的决议须代表公司全部表决权2/3以上的股东通过方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作出增、减公司注册资本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的表决权哟2/3以上通过方可。由于减少公司的注册资本意味着公司责任资产的减少,所以除股东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外,还需要履行严格的法定程序,如公告、偿债或与债权人达议等。
关于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发行公司债券是公司向社会公众借贷的一种形式,需要公司按时还本付息。公司发行公司债券除依法报请青审批机关批准外,还必须报经本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均是涉及股东利益及公司存续和发展重大事项,需要由公司的权力机构作出决定。而且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当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对这些事项作出决议时,有限责任公司需代表么公司全部表决权2乃以上的股东通过方可;股份有限公司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并持表决权的2乃以上通过方可。由于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肜式的程序杂、法律要求严格,本书将安排专章进行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