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称核准丨【先想好3~5个心仪的名称备选,带身份证复印件到工商所核名,专卖店须带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商标注册复印件(盖鲜章)】
二、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丨【2份】(申请登记为家庭经营的,以主持经营者作为经营者登记,提交居民户口簿或者结婚证复印件作为家庭成员亲属关系证明;同时提交其他参加经营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对其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予以备案。)
三、申请人近期免冠证件照丨【1寸1张】
四、经营场所证明丨【本条目所需提供的复印件须加盖鲜章的应加盖鲜章】
1、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2、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及出租房的房屋产权复印件;
3、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提交所属社区的经营场所证明;商品房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
4、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6、产权证的门牌号和实际门牌号不一致,需到派出所开具地址证明(门牌号)。
备注:委托代理人办理 | 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